Airbnb 網夠大,轉個彎也費勁
作為 Airbnb 超級用戶多年了,最近才發現一隻想也想不到小學水平的小蟲。
Airbnb 幾乎獨霸全世界的主要短租市場,但租期較長的,一般都會通過地産專業進行交易。而租期說長不長的,以往出租難度高,往往成為閒置單位。現時只需放上平台,等一段時間便可以找到匹配的用户。
但對於租期長達两個月以上的,在 Airbnb 上放盤出租,屋主其實會碰上收入不穏的系統風險。
更改租約內容
更改短期租約內容
租期在一個月以內,在確認租約後,假如租客想修改內容,未經屋主同意是不可能的,因此而産生的損失由租客承擔。
但租期超過一個月的,情況可以完全不同 (有一小蟲洞我相信大多數人都不知道)。
取消長期住宿預訂
這些規則清楚嗎?簡單說,長期租約 (30天以上便算是長期了),只需提出30天,即使是取消餘下租期,也完全不必承擔任何費用。假如只是更改部份條款,當然更加沒有問題。
Airbnb 幾乎獨霸全世界的主要短租市場,但租期較長的,一般都會通過地産專業進行交易。而租期說長不長的,以往出租難度高,往往成為閒置單位。現時只需放上平台,等一段時間便可以找到匹配的用户。
但對於租期長達两個月以上的,在 Airbnb 上放盤出租,屋主其實會碰上收入不穏的系統風險。
更改租約內容
以上是 airbnb 官網上的說明文字。
「如果房客想要更改預訂,必須向房東提交更改申請
如果房客提前30天以上通知,更改就會自動生效,並依照更改內容支付費用或獲得退款。如果房客提出更改預訂或延長住宿的申請,就必須經過房東同意,以決定更改被接受或拒絕。
如果更改造成預訂價格變動,Airbnb的服務費也會隨之調整。」
更改短期租約內容
租期在一個月以內,在確認租約後,假如租客想修改內容,未經屋主同意是不可能的,因此而産生的損失由租客承擔。
但租期超過一個月的,情況可以完全不同 (有一小蟲洞我相信大多數人都不知道)。
取消長期住宿預訂
「如果房客在入住日期前取消長期住宿預訂,原定支付的第一筆款項會全額支付給房東,而剩餘款項則會退還給房客。如果房客在2016年10月18日之後於義大利預訂長期住宿,只要在入住日期(當地時間中午12點)30天之前取消,便可獲得全額退款(含所有費用)。
如果房客在住宿期間決定取消預訂,那麼取消預訂當日算起30天後若還有剩餘住宿天數,就會獲得退款。」
這些規則清楚嗎?簡單說,長期租約 (30天以上便算是長期了),只需提出30天,即使是取消餘下租期,也完全不必承擔任何費用。假如只是更改部份條款,當然更加沒有問題。
問題在細節中。讓大家一起看看以下的模擬情景。
模擬情景
房主出租房間,定明租金首位房客每月 900美元,額外房客每位另加 700美元。
假定租客網上訂房時,表明入住三個月,三個人。不計服務費,總數應是:
對吧!簡單的小學四則。
經雙方同意的費用調整
假定租客要求屋主提供優惠,首人入住價格一併 700元計算,而屋主最後同意,最後的費用調整為:
這些條款經系統處理,雙方確認。確認後,租户即確認支付$2100(首月費用),同時同意餘下兩個月的租用條款 (財務上而言,租客同意有條件下支付但仍未過數)。
租客入住前,要求退房
這是網站的處理原則:
「如果房客在入住日期前取消長期住宿預訂,原定支付的第一筆款項會全額支付給房東,而剩餘款項則會退還給房客。」即是首月費用 $2100 會全額支付給房東。
「如果房客在住宿期間決定取消預訂,那麼取消預訂當日算起30天後若還有剩餘住宿天數,就會獲得退款。」次月租金,如果符合提前三十天取消的準則,便可獲得全額退款,剩餘款項 ($4200),如已付,則會退還給房客;如未付,當然是止付了。
以上的理解和處理,大部份網站會員都明白,一般也沒有什麼異議。
租客入住後,要求更改
租客入住後,要求更改
「如果您的房客提前30天以上發出通知,告知您需要更改長期住宿預訂的住宿日期,那麼您就不會看到接受或拒絕更改申請的選項,因為長期住宿退訂政策已經保障了此30晚的房費。」這點怎麼理解呢?
只要是「房客提前30天以上發出通知 ... 更改長期住宿預訂的住宿日期 ... 」,便「不會看到接受或拒絕更改申請的選項」。
假如更改的是「入住人數」呢?甚至要求「減價」呢?
減價要求
我未曾試過,只能推想,只要一觸動價格更改的選項,沒道理網站會自動執行,不理會屋主的意向。
減人要求
大家先看看以下的模擬,再稍作思考。
假定房客入住的第30天,提出以下修改:入住人數由3人改為1人。
其他不變。
假如你是屋主,你認為全單交易你會得到多少?
思考時間
原因:首月已過,三人入住,租金確定了;入住30天後才通知改為一人,應該提前30日,所以生效期應是第三個月首日;第三個月調整為一人入住,應以原價計算
原因:首次月計算同前;第三個月調整為一人入住,由於系統只有一人平均入住定價,所以只能以700元計算
原因:首月計算同前;次月開始,入住人數調整為一人;入住超過一個月,系統不再要求30天修改通知期,所以可以即時修改;第二、三個月調整為一人入住,以原價計算
原因:修改原因同選項三,但系統只有一人平均入住定價,所以只能以700元計算
原因:????
請自行想像填上。
真的有蟲嗎? 蟲在哪裡?
根據系統設定的自動執行條款,房客入住第一日提出修改,即在次月開始前提前30天修改,符合系統要求,因此系統不需房主同意,便立刻發出自動同意的確認。
先賣個關子,下一篇才分享答案。
大公司的標準看法
錯,不會的,我們都是依指引辦事。
唉!蠢的指引也是指引!
指引不論好壞,最終也令人變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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