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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2月29日 星期一

遇上癲婆子

在德國前後生活近六年了,最近生活穩定下來,全靠四年前一個大膽決定。

要搬家了

四年前,由於工作轉動,決定另找居所。原本租住一間房間,面積約有十二平方,住了近兩年,和屋主一家相處還可以。

當時德語經過两年工作及日常上的操練,算是用得上日常德語了。上網找居所,找一間分租房,很快便找到了。

德國女房東

經過簡單搜尋,找到一間分租房。


分租屋的街景


房東是個德國女人,約近四十歲。經簡單交談及簽好簡單合同後,議定月租500歐元,付了300歐元定金,她就給了我那房子的鑰匙,下月正式起租。

而當時那房子是沒有網絡的,於是我跟她說我需要網絡,到時會安排裝網絡。收過錢後,她對此要求是沒有反對的。

到了月中, 約好ISP月尾前幾天到戶裝網,於是便打算致電跟她詢間技工可以什麼時候到戶裝網。 遇上癲婆子
我:「我安排了技工上來裝網,請問你什麼時候在家讓那技工過來呢?」 女房東:「什麼?那技工是誰??你不是月尾才來嗎?我這裡沒空,不要讓他來!」 「那技工是XXX ISP 派來裝Router 的,你是不需要付錢。這是之前提及的上網的安裝工作,就你方便就可以了,可以安排什麼時候呢?」 「不要讓他來!你很麻煩啊!!你也不要來住了!!」 話畢,她就掛斷了。沒多久,她又來電:「你快點把鑰匙還給我!」 「那按金請你也還給我。」 「按金 ##!!@@##,不 %%#@$$#@ 你!」緊接一堆聽不懂的話,完全不講道理了。 之後,我再讓另一位德國同事跟她通電話,結果都是一樣。



十字路口



報警會是好主意嗎?


我一肚子氣,問那德國同事:「我現在只想拿回押金,不如上法庭告發她扣起我的押金?」 德國同事說:「300EUR 說多不多,浪費更多錢跟時間和她打官司,不值。我想她真的是瘋,可能已經把300EUR都用掉了。」 「那可以怎辦?不如我也扣起她的鑰匙直至她還我押金為止?」 「這樣會更複雜的,因為你租約還沒開始,但你已經有她的鑰匙,她可以報警說你搶了她的鑰匙,到時你就麻煩了!」 最後,一位在HR部的德國同事和我一起去約定的地點交還鑰匙,那同事再三要求交還押金,那女房東精神緊張,說了一堆慕名奇妙的說話就離開了。 但舊居房東已經找到下一個房客了,還有十天左右便要遷出了,該怎麼辦?



難道要這般淪落嗎?满手東西找房子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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